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少数民族考生均可优惠照顾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优惠照顾10分,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报考专升本,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16年3月注册入学。我校在全省各市(地)设有函授站(教学点),为方便学员入学,我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就近组班教学。我校将在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最新招生信息,欢迎考生查询。
问:成人高考录取加分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
②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③获得省级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④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⑤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⑥ 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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