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最新动态 >> 详细信息

2011年5月烟台职业院校职业资格鉴定通知

2011/3/31 17:17:00 114招生网浙江站 【 】  

  各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技工学校、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好地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定于2011年5月对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级班毕业生进行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为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统一鉴定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1、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2011年夏季毕业生和2011年底毕业的学生。

  2、在2010年11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中,成绩不合格或因故缺考者。

  二、鉴定方式和命题

  鉴定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统一鉴定的试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提取。

  三、鉴定时间和地点

  理论考试时间:5月10日8:30—10:30

  技能考核时间:理论考试结束后顺延进行。

  鉴定地点:具备条件的学校在本校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将安排在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所(基地)进行。

  四、组织方式

  本次统一鉴定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方式,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统一试卷、统一颁证的原则进行。

  市属技工学校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县市区属技工学校由属地县市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统一安排。

  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组织报名及应知考试工作由市、县教育局职教室负责。市、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属地职业学校的应会考试工作,并会同教育局职教室共同做好应知考试的巡视、督导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报名工作

  各县市区鉴定中心、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具体统一鉴定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准考证办理

  准考证是学生参加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有效凭证,本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准考证号码全部用在线考务平台管理系统生成。县市区属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的参考学生准考证号码及验印工作由各县市区鉴定中心负责(市直有关学校由市鉴定中心负责)。请各县市区鉴定中心及市直有关学校报名时到市鉴定中心领取统一的《准考证》,各参考学校应于5月3日前到属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准考证验印。

  (三)考场安排

  各有关学校要统筹规划制定好本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场安排工作。理论考试须按单人单桌,每考场30名考生、2名监考员设置理论考场,监考员由学校隶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育局职教室统一安排,实行交叉监考。操作考试按市鉴定中心下发的《操作技能考核材料准备通知单》要求,准备好材料和考位,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实际操作现场安排,操作考试每职业(工种)应设3-5名考评员,考评员由市、县鉴定中心按隶属关系派遣。市属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应于4月27日前将《统一鉴定应知和应会考场安排表》(见附件5、6)报市鉴定中心;县市区属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由县市区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县市区鉴定中心应于5月3日前将本县市区各考点的《统一鉴定应知和应会考场安排表》(见附件5、6)报市鉴定中心。

  (四)试卷取送

  1、5月9日上午各县市区鉴定中心到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命题科领取统一鉴定的理论、技能试卷,试卷领回后须在专门保密室存放(严禁在参考学校存放);市直参考学校的统一鉴定试卷由所派巡考人员领取。

  2、鉴定结束后,理论试卷和技能操作评分表按规定密封,5月12日前须将考试完的理论、技能试卷送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命题科。

  3、统一鉴定试卷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传输。

  (五)证书核发

  理论试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批阅、评分,理论和技能成绩均合格者(两项均满60分为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参加职业资格鉴定或鉴定不合格,未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予核发毕业证书。

  (六)鉴定费用

  考生考核所需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5]174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综财[2009]52号)规定,报名时一并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县市区属学校上交县市区鉴定中心的考务费用,由学校与县市区鉴定中心协商交纳。未按时缴纳鉴定费的学校不能参加本次鉴定。

  六、其他事宜

  1、数控专业的鉴定仍按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鲁劳社鉴[2005]142号文件规定的考试办法和收费标准执行。

  2、参考学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本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对确实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加盖招生部门公章的招生学籍大表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鉴定。

  3、各县市区鉴定中心和参考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统考中对发现不符合鉴定有关要求和准备不齐全的考点,将停考整顿,并予以通报。

  4、各有关从事统考工作的考评员、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规则,恪尽职守,公正评判,切实保证鉴定质量。对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出现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在统考期间,市鉴定中心将派巡考人员到各考点进行检查、督导。

  此次全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涉及面广、任务重,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本地区或本校毕业生的宣传、组织、考务准备等工作,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毕业生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统一鉴定报名操作流程

  2、参考职业(工种)及人数汇总表

  3、应知、应会补考报名表

  4、参加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人员花名册

  5、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表

  6、烟台市2011年5月份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鉴定(应知)考场安排

  7、烟台市2011年5月份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鉴定(应会)考场安排

  烟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114招生网 –浙江招生考试信息网,浙江高考政策,浙江高校推荐,浙江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